尝试用民间资金“解渴”
如何解基层文保的资金之渴?
刘学斌和杜亚刚给出了相同的回答:发动民间力量,像曲沃那样。
2010年10月,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出台《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办法》,号召民营企业家参与到古建筑保护工作中来。企业家认领古建筑期间,建筑产权不变,只可做居住、游览场所或博物馆。
次年6月14日,神泉村的黄帝庙、义城村的黄帝庙、西海村龙王庙3座古寺庙被4位当地企业家认领保护。由民间人士认领保护的第一批县级文物,在山西省尚属首例。截至今年6月,已有5处古建筑文物被企业家认领,据称收效不错。
早在2006年6月,世界文化遗产地安徽黟县就曾率先推出过“文物建筑保护爱心认领”活动。但其后反响平平,认领活动陷入困局。
2008年5月,浙江省金华市出台《金华市区历史建筑及遗存认养保护办法》,半个月内有7人要求认领迁建15幢(组)历史建筑。后经市文物、规划等部门专家论证筛选,3幢(组)历史建筑被列为认领迁建项目。
2010年7月,刚刚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广东省开平碉楼开始面向民间认领,根据每栋碉楼的年限和现况,以每栋30万到50万元认养30年。
地方陆续的尝试有成有败。但这个发动民间力量开展基层文保的方向,刘学斌认为,可以作为“文物保护的一种措施”。但他同时认为,要想让这种方式正规化、常态化,还“必须走立法程序”。
“光靠文物部门,力量还是相对薄弱”
2007年开始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,距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工作相距达25年之久。同年,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正。
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第一部法律,于1982年颁布实施。2002年,该法经过全面修订,确立了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文物工作方针。
然而近几年,“文物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、部分领域存在立法空白”的现象被反复提及。具体表现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、流失文物的追索等方面至今尚未出台相应法规,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措施不够细致等。
安徽省政协副主席、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曾表示,现行文物保护法对文物范围的界定已经不适应文物工作实践需要,文物违法犯罪形势十分严峻;对文物犯罪的处罚力度偏弱,且缺乏必要的强制措施,难以适应文物保护的客观需要。
现行文物保护法亟待重新修订,这已成为多方呼吁。
今年2月14日,《国家文物局2014年工作要点》正式公开发布。该文件提出,2014年将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完成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并上报。
一面立法推进,另一面却依然面临执法形势的严峻。
对于网间提到的“文峰塔周围满是盗洞”,杜亚刚承认“有这个情况”,“那里以前是坟地”。
同时他也表示:“现在公安机关已经在调查该案(指有人在文峰塔下盗墓)。”
“除了人员和资金的短缺,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不法分子比较多。”杜亚刚说,“在祁县,一些文物构件,比如古建的柱子等经常被盗。”
在杜亚刚看来,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协作。“光靠文物部门,力量还是相对薄弱,必须把乡镇村委等力量都发动起来。”他说。
依照前两次文物普查的间隔推算,下一次文物普查似乎时间尚早。如再发现新的文物,从事文保工作的公务员们也只能“先让村里保护好”,再等待相关审批与认定。
“其实,每个村都重视文物保护,因为留下来的文物保护单位,一般都是寺庙。”杜亚刚说,“但村集体的资金也有限,很多时候,也没有办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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